关于评选先进“教工之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7  浏览次数: 340

各部门工会:

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基本形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在改革建设中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重要手段,是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裁体,是学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校的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使教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常建常新,不断提高水平,依据《教师法》和皖教工字[1998]016号《关于在全省高校中进行合格“教工之家”及评选先进“教工之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条件:

    一、“建家”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推进工会的各项工作,努力把基层部门工会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独立自主、充分民主、充满活力、深得教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

    二、评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办法 

以百分制按《建家考核评分表》相应的内容逐项进行自评,凡召开过二级教代会的部门工会自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即可申报先进“教工之家”。

    三、先进“教工之家”评比程序和奖励办法

    1、建立自查自评制度。申报部门工会必须认真对照“建家”考核评分表的各项内容逐条进行评议和打分,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部门工会委员会研究,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部门工会向校工会申报,申报时应递交:建设“教工之家”申报表、“建家”考核评分表和部门工会工作总结。校工会将对申报部门工会进行考核验收。

    2、校工会每二年组织一次建设“教工之家”考核评比活动。先进“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并奖励一定的建家经费。

3、“建家”工作不搞终身制,校工会定期对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进行复查,对“建家”工作中出现滑坡的部门工会亮“黄牌”警示,直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8年4月12日

 

评选表格下载建家“考核”评分表

 先进“教工之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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