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合肥工业大学第八届一次教代会和第十六届一次工代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 73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大学治理,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第七届教代会和第十五届工代会现已届满,应予换届,经12月 4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学校第八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巩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化学校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为早日把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题

1、听取徐枞巍校长的工作报告;

2、听取副校长吴玉程关于《合肥工业大学章程》修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高隽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4、听取校总会计师闫平的财务工作的报告;

5、听取校工会主席赵恩秀的工会工作报告;

6、听取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7、听取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光的提案工作报告;

8、听取校务公开的有关报告(书面):

a、福利费使用情况报告;

b、接待费使用情况报告;

c、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9、选举产生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10、选举产生第八届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拟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委员会、教学科研民主管理委员会、校园规划及基础能力建设民主管理委员会、人事民主管理委员会、教师发展工作委员会;

11、选举第十六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会议地点

大会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为合肥工业大学第八届一次教代会和第十六届一次工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五、具体要求

为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校党委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参加会议的关系,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将会议通知传达到参会代表,保证代表必须准时出席会议。

2、各参会代表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各代表团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切实担负起责任,以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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