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合肥工业大学第八届四次教代会暨第十六届四次工代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 307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兹定于20171222日召开合肥工业大学第八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持续奋斗,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负责地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更好地组织、引导、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建设国际知名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1.
听取校长梁樑的工作报告;
2.
听取总会计师闫平的财务工作报告;
3.
听取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4.
听取提案工作报告;
5.
听取工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三、会议地点
东风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合肥工业大学第八届第四次教代会和第十六届第四次工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五、具体要求
1.
各代表团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参加会议的关系,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将会议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参会代表,确保代表准时出席会议。
3.
各参会代表要认真准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的,会前须书面向各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大会筹委会秘书处同意。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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