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省级候选人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4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省级候选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辖区或我省公民在外省(境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老师。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的:
1.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2.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做出突出贡献的;
3.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
4.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8月9日前。
四、相关要求
请从附件中自行下载审批表,填写完整后由各基层工会统一报校工会,同时将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摘要电子版、审批表盖章后扫描电子版、3-5分钟的视频发送到电子信箱(zxxx522@163.cn)。
联系人:郑翔
附件:1.皖教秘思政〔2021〕49号.pdf
校工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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