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九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 903

各代表团、各位教代会代表:

合肥工业大学第九届二次教代会暨第十七届二次工代会拟于2021年12月下旬召开,为广泛了解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现将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应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全局性的大事、要事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交流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学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要求

1.各位代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应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从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提案在提出需要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有分析及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填写提案表时应严格遵循一事一案的原则,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立案。提案表格请在工会网页上(表格下载栏)下载。各代表团汇总后交电子档和2份纸质档。

5.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代表调研和撰写提案

三、提案的办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提案委员会审理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提案人。

四、优秀提案的评选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教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次教代会将继续进行优秀提案评奖工作,对获奖提案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积极参与提案的代表团进行表扬。 

联系人:宋婕,联系电话:62901060;电子邮箱:hgdgh2020@163.com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合肥工业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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