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气排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 283

第一条 协会名称。本协会的全称为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气排协会,以下简称气排协会。

第二条 气排协会性质。气排协会是由合肥工业大学气排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气排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合肥工业大学工会。

第三条 气排协会宗旨。气排协会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气排球爱好者,以强身健体为宗旨广泛开展气排球运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四条 气排协会职责。

(一)联络、协调、组织会员集中训练、交流。

(二)协助工会不定期组织开展气排球比赛活动。

(三)不定期组织、联系外单位团体开展友谊赛。

第五条 会员条件。

(一)合肥工业大学在职教职工。

(二)身体健康,热爱气排球运动,同意气排协会章程,服从气排协会管理。

(三)入会和退会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经批准后工会备案。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按规定自愿参加气排协会组织的比赛和各项活动。

(二)批评和监督气排协会各项工作。

(三)自愿加入和退出气排协会。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气排协会章程和维护气排协会权益。

(二)积极参加气排协会组织的比赛和各项活动,并配合气排协会工作,服从活动安排。

(三)协助气排协会参与气排球活动的服务工作。

第八条 组织机构。气排协会设顾问1人,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首届成员由工会指定,后期每4年由气排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协助工会组织校内气排球比赛,组织参加校外各项比赛,拟定经费支出预算,报送工会审批,并协助工会做好校内外比赛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气排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气排协会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气排协会所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组织气排球活动。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解释权属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气排协会。


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气排协会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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