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定于2025年2月或3月召开学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我校“双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较高政治素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群众基础好,自觉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
4.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大集体及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在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为工会正式会员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代表构成及名额分配
1.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具有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双重身份,年龄一般能基本任满一届。“双代会”代表既要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教师的主体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含“双肩挑”和兼职)应占代表总数的 6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女教职工代表、工人代表应各占一定比例。
2.正式代表名额按2024年11月30日各选举单位会员人数的8%确定,代表名额确定为345名。宣城校区各学院派出教师参加各归口单位选举。各单位代表指标数见附件。
3. 校领导、校党委常委和校工会主席安排在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该单位代表名额。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代表产生的方法
1.以各分工会为选举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候选人数应多于正式代表人数的20%)。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于12月20日前,将代表预备人选名册报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党委组织部)。
3.“双代会”筹备工作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与各选举单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
4.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各选举单位到会人数应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2/3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当选代表的得票必须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5.1月10日前,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报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党委组织部)。
6.代表选出后,根据选举单位代表人数,全校拟组建20个代表团。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人选由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提名,各代表团选举产生。
四、代表职责
代表应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搞好提案征集工作,会议期间切实履行参与维护职能,积极参政议政,要在维护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代表大会结束之后,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和传达大会精神,并贯彻执行;要继续发挥联系教职工的纽带作用,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积极参政议政,维护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双代会”是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代表选举是开好“两代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严格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真正把有政治觉悟、有民主意识、有大局意识、有参政议政能力、有群众基础、办事公道廉洁的教职工选到代表中来。
2.选举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保证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开展各项选举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不得出现任何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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