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教代会代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即日起开展第十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应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全局性的大事、要事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围绕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学校80周年校庆和本科教学评估,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交流水平等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和建议;
7.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撰写要求
1.各位代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应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提案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应给出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举措。
4.填写提案表时应严格遵循一事一案的原则,一个提案只填写一个问题,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立案。提案表格见附件。各代表团汇总后交电子档和2份纸质档。
5.各代表团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代表调研并撰写提案。
三、提案办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办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转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受理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提案人。
四、优秀提案评选
为充分调动各代表团、各教代会代表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提案在教代会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十届一次教代会将继续开展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对优秀提案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积极参与提案工作的代表团予以表扬。
联系人:宋婕,联系电话:62901060;电子邮箱:hgdgh2020@163.com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合肥工业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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