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 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08  浏览次数: 10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第十八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第十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十八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举手表决产生。

三、经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第十八届工会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提名委员候选人23名,差额选举。

四、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在未超过半数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产生;如果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代表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选举。

五、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选票用黑色签字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符号无法辨认或填写其他符号的,按无效票处理。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副总监票人2名,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副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30名,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向大会宣读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宣读选举统计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必要时提交大会表决。

八、本选举办法,经合肥工业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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