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学校工会决定从2026年开始实施春秋游制度,每个教职工每年可以选择参加一次,具体组织工作由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为规范春秋游活动经费管理,保障活动合规有序开展,明确报销流程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及费用规范
1.费用限额:春秋游活动人均总支出(含交通、食宿、门票等)不得超过200元,费用列支需真实、合理。
2.活动要求:活动地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前往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不得列支导游费、补贴等费用,可按标准安排工作餐。
二、报销材料要求
报销时需完整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流程合规、可追溯。
1.活动依据:活动正式通知、实施方案;
2.过程佐证:活动签到表、现场实拍图片(需体现活动场景、参与人员);
3.财务凭证:合规发票(发票背面需依次由经办人、证明人、分工会主席签字确认)、工会财务报销单。
三、开票与结算规则
1.开票信息:
收款单位: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
账号:18420347007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4000077908645XX
2.结算要求:
(1)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的费用,严格按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
(2)结算金额达到1000元及以上的,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一般不得使用现金。
请各分工会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春秋游活动经费报销规范、高效办理。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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