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履行工会职能。
2.负责教代会执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指导二级教代会建设。
3.负责召集工会常委会、全委会、分工会主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负责各类劳模(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5.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反映,及时向学校和上级工会汇报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落实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抓好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开支审批工作。
7.负责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8.统筹全校教职工福利保障,落实各类慰问与消费帮扶。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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