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合肥工业大学第九届二次教职工暨 第十七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 13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兹定于202112月29日召开学校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会期一天。(详细安排见日程表)

二、    点

屯溪路校区东风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合肥工业大学第次教代会和第十次工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主要议程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教代会与工会工作报告

4、听取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工会财务工作经费审查报告

6、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7、听取《合肥工业大学章程》修订情况报告

8、听取《合肥工业大学家属区物业管理办法》(说明)

五、具体要求

1、各代表团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2、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参加会议的关系,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将会议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参会代表,确保代表准时出席会议。

3、各参会代表要认真准备,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的,会前须书面向各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大会主席团同意。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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