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工会会员福利与慰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 806

1.法定节日慰问。重大节日(传统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慰问品采购可优先购买国家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实名发放,可发放实物或指定商家的提货券,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2.生日慰问。工会会员每年过生日,工会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 蛋糕、长寿面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券。

3.结婚与生育慰问。工会会员结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男女双方均可享受。

4.住院慰问。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可给予500-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一年只能慰问一次。

5.去世慰问。工会会员去世,可给予其家属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6.退休慰问。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工会可以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或慰问金。

7.困难帮扶。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困时,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慰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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